对他心存在的信念及其认识,可以据我与他人行为反应的类似
,借助类比推理而得到归纳论证认为每个人既是自我又是他我,每个人都可成为归纳论证的例证,对他心的认识是可能的;行为主义认为心理现象就是行为倾向,认识他心就等于认识他人的行为及行为倾向;维特
斯坦认为心理状态与行为表现不是两个分立的状态或过程,行为与心理是表现与被表现的关系,从一个人的行为推论他的心理的可能
依赖于能被观察到的心理的标准的存在;假说'''演绎证明理论认为,
为观测者的我们之外的他人有心这一假说,也是一
解释
假说,如果它有效地解释和预言可观察的现象和他人的行为,那么,它就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假说;'云室痕迹'类比认为行为类似于云室痕迹,
据它们可分辨
另一极的心理状态的存在和运动。虽然这些方案为他心可以被认识
了有力的辩护,但这些方案中至今没有哪一
方案能够独占鳌
,都不能称之为解决他心可知神通的最佳方案。''
从争辩所在的时间来看,非鱼这场争辩可谓是人类历史上首次提
观测者的典型范例,但中国玄学并没有上升到理论的
度对其
行
的研究,致使中国玄学在观测者的研究上有所忽略,毕竟'鱼乐之辩'表面上乃是一
价值判断,而惠
安知鱼之乐之问首先将二者混淆,继而引发庄惠答问中暗
着几乎是如环无端的无解的悖论。庄
意
循环往复而毫无答案的论辩,戏解汝安知鱼乐为你在哪里知
鱼乐,
而言说我知之濠上也,这实际上是隐晦地向眷恋庙堂、执着功名的惠施暗示,为统治者卖命,助纣为
,醉心外
的角逐,是不可能真切理解、也不可能找到幸福。依据这样的思路,历代注释者不论是郭象还是王夫之,都对原典采取了附和的态度。郭象对这场辩论的注释是:'今
非我也,而云汝知鱼乐者,是知我之非鱼也。苟知我之非鱼,则凡相知者,果可以此知彼,不待是鱼,然后知鱼也。故循
安知之云,已知吾之所知矣,而方复问我,我正知之于壕上耳,岂待人
哉!'
王夫之解曰:'知吾知之者,知吾之非鱼而知鱼也。惠非庄
,已知庄
是庄
非鱼,即可以知鱼矣。'二者都认为庄
是这场辩论的赢家,但仔细考察会发现,神通并不是那么简单,二者的辩论也并不是在玩
简单的文字游戏,从二者辩论的本
来看,辩论本
通过文字表达了
刻的观测者思想。我们知
,'庄
'中的寓言故事都是通过辩与喻相结合的手法来展示其义理的,原文中的'鱼'不仅指鱼本
,而且还喻不同于自我的'知'的主
,'乐'以及上文中多次
现的'知'都是属于广义的'心'或意识,其中乐属于一
,知属于一
认识或信念。'安知'从逻辑层面看,蕴涵两重
义:其一,如何可能知;其二,以何
方式知或从何而知。在辩论中二者都以归谬法的方式来反驳对方,惠施反驳庄
的逻辑是,自我是不可能理解他者的,庄
与鱼属于不同的个
,所以庄
是不能够知
'鱼之乐'的;而庄
执著于'鱼之乐'的逻辑是,既然自我是不能理解他者的,那么惠施不是我,惠施当然不可能知
我是否知
鱼的快乐的,我是从濠
之上知
鱼的快乐的。从神通的角度看,二者以一
特殊的方式提
了六神通中的他心通神通。
庄惠二者不仅提了他心通神通,同时也对这一神通作
了自己的解答。庄
执著于'知鱼乐',他是他心通神通上观测者的代表,而从惠施对庄
的反驳来看,惠施在他心通神通上是倾向于万
有灵论的。观测者庄
漫步于濠
之上时,看到
中的鱼从容地游弋,便发
了'鱼之乐'的
慨,可见庄
在他心通神通上是
持观测者存在的,从表面上看,庄
的这
说明他心可以认识的模式类似于
巫术的说明模式,但从庄
本人的思想看,庄
在他心可以被认识上的说明不仅不同于
巫术的说明模式,而且与上述解决他心可以被认识的各
方案显然有别。庄
认为:'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
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恶。其次,以为有
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
之所以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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