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辩称,他当晚跟死者发生关系后,正在公寓里找财
,忽然听见门外有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听到他们拿钥匙开门,他只好打破窗
玻璃翻
窗外。可能当时过于慌张,就掉了一只鞋,也没注意掉在哪里。
这时,鉴证科验证过斯宾的弹簧刀以后发现,上面的确没有受害者的任何DNA。
但是,警方不肯相信他的供词,莎拉上有明显被殴打的伤痕,
里检测
了他的DNA,以及浴室的那枚血脚印,也被证实
自斯宾
,还有
果刀上检测
来的DNA,他几乎无可抵赖。
然后,警方很快从留有案底人员的数据库中,锁定了另一个嫌疑人斯宾。
这时, 鉴证科从死者检测到了DNA样本。警方大受鼓舞, 并提取了托雷斯的DNA
行比对。只要在莎拉
上检测
的证据,跟托雷斯一致, 就可以落案起诉他。
这人是个惯犯,有多次室盗窃及一次涉嫌抢劫的案底。
谁知,鉴定结果却显示, 两份DNA样本, 并非同一个人。
警方要拘捕斯宾,赶到他家时,却发现这人已经潜逃,不知所踪。然而,警方在斯宾
家中,找到了一把弹簧刀跟一只右脚的运动鞋。运动鞋被证实与莎拉家中浴室的血脚印
纹相符,基本可以判定,
自同一双鞋。华都警局立即发布通缉令,随后发现,斯宾
买了逃往墨西哥的机票。
而在现场找到的那把果刀, 因为被
洗过, 加上消毒
理, 鉴证科用了复杂的还原技术, 才提取
少量的DNA。检测以后发现, 与死者
检测到了DNA样本,为同一人。
饭和酒吧有时间证人, 但莎拉的死亡时间是凌晨2到4
。在这一段时间里,他们彼此只有对方作为时间证人。如果是两人协同作案,就不足取信。他们同时被逮捕,警方的重
调查方向,也转向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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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就可以说,抓到这个人,就能破案了。
斯宾反复回忆了一
当时的
景,很肯定地说,回来的两个人,是年轻的一男一女,当时,大概是凌晨一
左右。
约瑟夫看到这个细节以后,非常重视,怀疑回来的人就是丽贝卡和托雷斯,立即叫警员详细询问。
警方迅速动,在一个偏僻的小机场抓获斯宾
,将他带回华都警局受审。斯宾
供认称,他当晚用自行
置的万能钥匙潜
学生公寓,只是想偷
东西。谁知,他却发现了单独在家、年轻漂亮的莎拉。虽然他
行与莎拉发生了关系,但是全程莎拉都表现得很害怕,并没有大喊大叫的呼救,所以也没杀死她。而且,他带得弹簧刀,
本都没有拿
来过,他也没有刺伤过莎拉,不是他
的。